会员入口

各会员单位、投资者教育基地:

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进步,我国投资者日益多元化,但中小投资者仍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,处于信息弱势地位,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,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,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,也是行业自律及证券资本市场各方主体的本分与使命。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,远离非法证券活动,形成健康的行业文化,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生态,在四川证监局的指导下,协会以“12.4” 宪法宣传日(以下简称“12.4”)为起始,开展为期一月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月 (以下简称“打非宣传月”)活动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,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主题活动,充分发挥证券经营机构正面引导作用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主动开展防非打非宣传及识法学法懂法教育工作,提高投资者对非法证券活动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,引导投资者理性维权。  

二、活动时间

本次活动期为2021年12月4日-12月31日,请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(一)四川证监局综管处将举办一期线上“防非打非”主题培训,各机构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(时间另行通知)。

(二)协会将开展“个人金融信息保护”在线讲座,增强投资者理性投资意识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。各机构积极引导投资者通过网络在线观看讲座。

观看方式:关注“四川资本市场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底部栏->协会服务->知识服务平台->"12.4普法宣传月"个人金融信息保护

(三)各机构在活动期间应贯彻落实“打防并举,预防为主”原则,重点围绕场外配资、非法证券投资咨询、“杀猪盘”“12.4”宪法日、“民法典”“刑法修正案(十一)”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非宣传活动。

(四)各机构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宣传活动:

1.及时在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移动APP或自媒体发布风险提示文章、防非知识或警示案例,提醒投资者防范非法证券活动风险;

2.开展打非投资者教育专场活动;利用线下营业场所跑马灯、显示屏、公告栏等户外宣传工具,滚动播放防非宣传标语,张贴典型案例、宣传海报等;

3.于12月4日组织开展“12.4”主题宣传活动,重点突出宪法、“民法典”、刑法修正案(十一)等,做好普法教育。

4.积极推广四川辖区“熊猫投教”联展平台,并转发平台投教产品。

(五)辖区5家投资者教育基地需充分发挥专业资源优势,组织开展线上主题讲座、制作线上投教产品,帮助投资者识法学法懂法,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,认清非法证券活动特点、风险和危害的本质特征,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与防范意识。

四、其他工作

(一)各会员单位须以疫情防控为第一责任,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。在条件允许的情下开展线下宣传活动,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。

(二)各会员单位应注意本次宣传活动工作留痕,做好数据统计工作,于2022年1月8日前通过四川资本市场信息平台协同工作报送活动总结。

(三)在川法人公司、分公司、中心营业部汇总数据和总结统一报送,其他证券经营机构自行报送。

(四)辖内5家投教基地另行报送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涂文静  

联系电话:028-85588492

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打非宣传月暨“12.4”宪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